武士英供:年二十二岁,山西人,向在贵州某学堂肄业。此次毕业来沪,住五
路鹿野旅馆。五、六年〔日〕前,与名陈玉生者在茶馆遇见,方始订
,其后不常相见。刺宋之前一日(十九号)复与陈遇,陈告伊现在本国
有一人,莠言
政,如
谋四万万同胞之幸福,必须先除此人。当时我即允刺杀之任,遂得陈之介绍,
共和实
会。该会会
即系被获押留在会审公堂之应桂馨也。礼拜四晚上,我与陈玉生同在汉
路某饭馆晚饭,当我饮酒小醉时,即有张发标、刘得胜同到该
,陈即
给我手枪一支。后四人同到沪宁车站,陈又叮嘱必须实行此事,彼等即买站台票三张,我同陈玉生、张发标三个人同
车站,刘得胜守候在外。不多时,我等见宋由招待室
来,陈玉生即指示明确,我认明后即放枪命中奔逃。当奔逃时,见有数人冲
,故又连放两枪,逃离火车站。之后即往法界徐家汇路八十号,即应之住宅。陈玉生已早在该
,我即将手枪
还。至我见应桂馨,不过二次,一在事前,一在事后。应桂馨他说我狠有肝胆,这事办得很好,我要送尔
洋留学,所有学费由我担任,五年后回国,尔可在中国办大事了等语。[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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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武被租界捕房抓获后,上海地方检察厅及江苏都督程德全分别通过
涉使陈贻范,致函英、法两国总领事,以案发地沪宁车站为华界,应、武二人又系华籍,提
将二犯及相关证
移
中方办理。英国领事答以刻
正在搜集证据,羽党尚未尽获,姑俟办有眉目,转送中国法
办理。法领事则以应所住拱宸门文元坊属法租界,请在法公堂办理。[33]外
也照会外
团,请将凶犯引渡归中国法
审讯。但各国公使提

理由,表示在租界会审公堂审讯明确以前,暂缓引渡。[34]
应既受拘,其第二着即为看守其居室与其眷属。余因再至应宅,探捕方驱宅中男妇
他室,余瞥见小室中有人蒙被卧,因呼之起。其人披衣,余见其
服皆新制,且
材矮小,如报上所载之凶犯,心疑之,因嘱巡捕曰:此人尤宜注意。其明日,余至宋先生受害
,访当时之曾见凶手者,既而得一人,又招六野旅馆之客至,偕之同之应宅,使一一识其家之男
,问似凶手否?皆曰否。既而视至昨之蒙被卧者,则同声呼曰:彼、彼、彼系凶手。其人闻言,
立变。乃招西探至,告以故,西探略一研问,即直认不辞。盖其人即武士英,亦曰吴福铭,即手刺宋先生者也。[32]
先是武士英被捕次日,即3月25日午后5时,法国总领事康君、副领事李君及谳员聂榕卿,英公廨谳员关炯之、译员杨
之,以及上海地方审判厅审判官黄庆澜,开特别公堂,对武士英
行讯问,武士英详细
代了作案经过:
记述当时
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