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呢,就可以逍遥自在一段日
了。到时候一定要挤
时间,好好地陪一陪自己心
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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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振飞以帮主之尊,亲自北赴京城,挑掉了屡屡与他为敌的快意堂的一个分堂。刚刚摆平了这一
,他甚至还等不及养好伤
,又
不停蹄的赶回总坛。因为有一个令他十分疑惑的迷团,必须立刻得到解决。
振飞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非常有福气的男人。权力、地位、财富、名望,这些让人人一辈
红争夺的东西,他在四十岁时已经全
拥有了!
从十五岁
至今,振飞已经在江湖上摸爬
打了二十七年。他率领着六个结义兄弟,打过无数次架,负过无数次伤,辛辛苦苦的奋斗了许久,才把手创的“神风帮”经营成了名震天
的大帮派。
这四个人都是神风帮中新近崛起的厉害脚
,是首次跟着振飞返回金陵古城的。想到明天就能和帮中位
权重的首脑们并列於总坛之上,他们的心里就像燃起了一把火,兴奋的连觉也睡不着了,半夜三更跑到上游来冲澡。
已回到了金陵城的老窝里,正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享福吧!”振飞想起家中的
酒
菜,和等着他把臂畅游的兄弟朋友,冷峻的嘴角浮现
了一丝笑容。
还好当时他的铁掌快了一步,在
膛
上就要被劈开的一刹那,抢先
断了对方的脖
,於是胜利的光荣又一次的属於了他。
他面临的当然不是一般的难题,不过他自信能很快
理好这起变故的。
旁边一个
胳膊
的小夥
笑了,意气风发的
∶“只要咱们跟着帮主好好的
,再难混的地方也能闯
个名堂来!老吴,你最近是怎麽了,老是说一些丧气的话?”
淡淡的月光铺洒在小河上,清澈透明的河
里浸泡着四条壮硕的汉
,正在舒适地清洗着满
的尘土臭汗。
神风帮的总坛设在金陵城里,
设十三
分舵,控制着江南一带的好几个省份。武林之中除了少林、武当、丐帮、快意堂和极乐
等少数大门派,其他势力早已不能与之争锋。但是,他仍然不满足。
冰冷的
泼洒在赤条条的雄躯上,刺激的一块块肌
如小山丘般鼓起,那上面或多或少都有些疤痕,有的
、有的浅,每一
疤都是打拼和奋斗的见证。
他翻了个
,不留神
到了腰侧的刀伤,眉
微微一皱。这是十天前,他和“快意堂”的分堂主沈之武决斗时留
的伤痕。沈之武号称“惊虹快刀”,果然名不虚传,这一刀只要砍得再
几寸,他的名字就会成为过往的历史。
“老天爷,你对待我某人可真不错!明天,我去庙里多烧几
香,让你也分享一
我的喜悦吧!”振飞打定了主意後,就在微凉的夜风中沉沉睡着了。
“江湖,真不是个容易混的地方!”老吴抚
着臂上
的鞭印,有
而发的叹了一
气。
此刻,他最亲密的那几个
人,都在
些什麽呢?是坐在窗前痴痴的等待
侣返回,还是在期盼着他
有力的拥抱?是在为苦苦思念的哀愁而
泪?还是在为即将团聚的欣喜而
笑……
想到这里,振飞笑得更加开心了。他最得意的一件事,既不是曾经单人独
冲
丐帮的莲
阵,也不是把神风帮领导的有声有
,而是──他是江湖中最会寻
问柳的老手!甚至连素以风
好
名的“浪
双绝”,也没有像他那麽多的红粉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