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知县就能仗毙犯人,只要他觉得该犯有可死之
。刑讯之
,什么
供不可得?而
科之时,更是把人随意抓捕囚禁,至于监狱之中,黑暗无比,能活着和健康
去的犯人,百中无一。
只有傻瓜才到官府告状,一告,衙役和帮役
乡,不问事非原故,把原告被告并其家人一起抓走,连邻居也不放过,号称是人证,一起拘走关押。
品级是十有八九都提
了,因为取消了七品以
的辅官,基本上,
曹之中的司官都是三四品了,新
职的也是五六品官,七品以
,年俸在三百石以上的
吏增加极多,百石以上的少吏也很多,办事是吏员为主,而官员是监督为主。
要说改科举制度……现在他还没有这
能力,想也不必想。
以通过儒家经典科考上来的官员,也就只能这般安排了。不然的话,军
监的那些活,非得学过算学,并且略通机械制作的人才能
理,让一个从小死背书的官员亲自来
理这些技术
门,非得把事搞砸了不可。
现在还归于各地,比如某府税曹,某县税曹或
曹,以后时间久了,来往通信更加方便之时,可以把各地税、
、法、刑都垂直
理,不受地方约束。
赋税的收取、年底财政支
和收
的规化、商税、地税、丁
税等税费的调整与各地
形不同造成的火耗费用,摊派等等,一律归太府寺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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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的刑法施为,也怪不得人都宁愿械斗而不愿官司了。
甚至包括新成立不久的铸币事宜,大使余
俊顺理成章的兼任太府寺,此事已经成了定局。
不然的话,事事被地方主官掣肘约束,想放手办法,或是凭典章制度办事,那么,地方主官因为地方利益而反对时,却到底是听谁的?
当
只能摇
叹息,心中默祝顺利罢了。(未完待续,如
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通政司外,又加邮传司,原本的驿站系统,也是并
邮传,由邮传司一并
理。
以后规矩严密,律法控制森严,再以直
之策来办理刑案,恐怕,死于冤狱的人当会少一些。
六
之外,可能会加一个法院。
刑
之外,加设法
,而大理寺的权责也是大有改变,凡刑案之初,大理寺就可以介
,或是提起诉讼,或是替犯人抗辩,不论是哪
选择,都足以左右刑
办案的过程和结果。
只有农桑、
利、
路
通、学校,司法治安,这些自然还权归地方。
张佳木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各司其职,大家彼此都能各安其位。
门时,年富颇为担心,但他亦知张佳木的脾气秉
,一旦决定,便绝不可能更改。
监、司一律设大使,副使,大使正三品,副使从三品,比尚书略低一等,也是整个监司衙门比起各
要低一级的意思。
要说审案,大明说草率是极其草率。
太府寺被大大的加
了!
文官系统,大约便是这么改法。
所以只要有刑案就必定是地方多事之由,常有宗族
事,要么自己私了,把犯事的
弟自己惩罚甚至是
死,如果是与外族之间的矛盾,或是谈判,或是
脆械斗。
集权和放权,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在张佳木看来,特别是权力极大的

门,就非得权收中央不可。
太府寺卿也从四品升到了正二品,
例与尚书相当。
军
监,则是锦衣卫在城外的火
与兵仗等局并
,其中还有张佳木不少私产在
,不过,也一并捐献了。
不然的话,地方也没有什么公务可办了。
就是说,
原本的职权保留,但它发挥不了的财政和税赋
理作用,将由太府寺来负责,天
税曹,也自然是太府寺派
。
至于分
考
武官,当然只能由张佳木这个伯爵都督来亲自
行,在
行之前,还要
不少的准备工作。
被张佳木这么将了一军,彭时自
无法推辞,而且,这
编制新官制的差事,也确实是勇于任事的人才能担任。
非得勒索到人家破人亡的地步,才能停止。
这个计较,他心中很是
决,所以,现在设立新官制时,已经是有所准备了。
裁撤一个鸿胪寺,加
太府寺,设国
、将作、军
、军法四监,军法一监,其
心班底当然是锦衣卫,这不消说得。
一想到此,彭时便无可不可的答应了
来。
这和现在不同,现在大理寺只办理重大案件,还有皇帝
办的会议合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