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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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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六年多,再有三年零九个月就满十年了。”我说,“到时候,照逆权侵占的法律规定,我就可能获得这里的产权。一拿到产权,我就立即授权你们搜查。能不能再等等?”

原本在律师后抱着照片的人似乎收到了信号,立即上前几步,簇拥在律师旁,向观众展示照片上的一个个女像。

“有问题吗?”汤南轩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异常。

我放笔,犹豫了一

“有问题。”我气,“有件事我得跟你说清楚。”

那就没问题。

其实几年我住在学校,很少回来。但这事,只要我不说,谁会知呢。

怎么办?怎么办?要不要找个借拖延时间?

虽然有对不起amanda,但她已经不在了。她等了十年,再多等几年,恐怕也不会有太大区别……

无家可归青少年。”

“还有个办法。”汤南轩说,“如果房主自愿同意,我们就可以在不需搜查令的行搜查。”

他拿一份文件递给我:“你看看,没问题就签个字。”

:“从我妈买这里开始算……”

我拿起笔:“我签英文名还是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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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半个世纪,国王郡已有数十名妇女离奇失踪,况可疑,至今落不明。而且,每年失踪人数还在攀升。”律师语气严肃,“我们呼吁警方善用纳税人的钱,专注打击真正的犯罪,停止扰无辜市民……”

“不行。”我急忙打断他,“房主只是个代持的白手。如果他知我妈过世了,而我手上又没有任何代持协议,他可能会立即把房卖掉。新房主肯定会上把我赶去的。”

他话锋一转:“然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

我快速浏览了一遍,确认文件中授权警方搜查的范围不包括建筑

于是,我向他坦白了关于我家房的真实况:房确实是由一家公司持有,但我并非这家公司的控制人。我不认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在也不太想去认识他……

汤南轩瞪大了睛:“所以你一直不愿意搬来和我一起住,是因为你在‘逆权侵占’这片地方?”

……算了,还是告诉他吧。

……

听说法官拒绝签发针对我家树林的搜查令,理由是证据不足。尽如此,他似乎对此案的舆论反应格外,可能是于对自职业发展的考虑。

“你不希望警方直接联系房主……”汤南轩眉心,“如果我们巧妙地联系房主,但不透你在这里的况呢?这样你就还能继续‘占据’这里——”

“得签公司法人的名字。”汤南轩说,“你的房是以公司名义持有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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